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8年1月27日,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建设单位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北京龙安华诚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会议组成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通过对现场进行勘查,听取了设计单位对项目的设计情况,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2010年6月,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完成了《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同年7月,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关于《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审会议。2010年8月11日西宁市环境保护局以宁环建管[2010]116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二期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和三元素,设计年产量为3000吨/年磷酸铁锂、1000吨/年三元素,建成2条生产线(A线、B线)。二期建设主体工程有正极车间(5层),湿法车间(4层),有连廊连接正极车间和湿法车间,辅助工程配套建设有一座原料库、一座成品库、一座酒精储存库,同时与一期共用一座110kv变电站。项目二期总计投资2亿元,其中基础建设约6000万元,环保投入约500万元,环保设施包含除尘装置、过滤设备、排烟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企业安装了1套WHF-AO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生活污水35m3,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总口的各项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
本项目建设8台高精密高效滤筒除尘器对混料、破碎、包覆、包装工序粉尘进行处理。4台高效净化器对烧结尾气进行处理,经15m高的烟筒进行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有组织排放共计监测18个排放口所排放的烟(粉)尘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所设立的4个监控点位所监测的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新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安装时均采取加装基础减震设施,安装隔音降噪设施等措施减低噪声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了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布袋收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废匣钵,企业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时清运。
(五)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年产生量约为200kg,公司已和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现排污总量在批复总量控制指标内。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
(一)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定期做好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公司的环保意识。
验收组:
2018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