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侧为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碳酸锂项目建设用地,北侧为东风标致4S店,东侧为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库房,南侧为空地。项目拟投资563万元,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项目购置潜水排污泵、厌氧罐、污泥泵等污水处理设备,建设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建成后,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00吨。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无组织扬尘,本项目采取了泼洒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建的水冲厕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采取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减少其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及弃土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不随意堆置。
(三)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废气:加强各处理系统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减少恶臭气体散发量;对预酸化池进行密闭处理,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增加绿化来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确保厂界恶臭浓度满足环境标准的规定。
废水:为确保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做好进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类标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风机、泵等,采取基础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后,主要噪声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格栅挡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污泥属性需在试运营阶段做鉴别实验确定,如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如为一般工业固废,则与其他一般固废交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安全填埋。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虽然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通过环评提出的治理、管理及监控措施后,这些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之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相农 联系电话:18597011863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区安路139号
环评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706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1-85535979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栋415房
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