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人:李亚林
联系电话:189-9701-8186
通讯地址: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及占地面积: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占地839亩,位于开发区西久公路以东、第一大道以西。
产品方案及规格:磷酸铁锂正极材料20000t/a,磷酸铵盐12800t/a。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采用高温固相法生产20000t/a磷酸铁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生产车间(混料、干燥、煅烧、包装等)以及配套公辅设施等。该项目于2010年7月完成环评编制,同年8月取得西宁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宁环建管〔2010〕116号),该项目分期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生产规模2000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已于2012年完成《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期2000吨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宁环验〔2012〕22号),同时新建锅炉房一座,安装2台1吨蒸汽锅炉、1台1.4MW和1台0.58MW热水锅炉,共计4台燃气锅炉,2012年11月30日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宁环登记〔2012〕67号)同意锅炉房建设;随后因市场经济影响,企业逐步建设,截止2018年12月公司完成二期18000吨磷酸铁锂及相关新型储能材料产业的建设工作,最终建成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0t磷酸铁锂。
三、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由本次验收检测结果可知:尾气站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和氨气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包装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
(2)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中各污染物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南川工业园区下水管网。
(3)噪声
由表中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4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的限值要求。
(5)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得到了合理处置,不外排。
四、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照分析
企业能较好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制度,建立了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验收监测期间,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规定要求。项目所测的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要求,环评批复中的各项要求已落实,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八条不予验收合格的情形。
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